遁天之刑

遁天之刑的首字母为D ,读音为“dùn tiān zhī xíng”。 释义为:指违背自然规律所受的刑罚。

遁天之刑的出处是:《庄子·养生主》:“是遁天倍情,忘其所受,古者谓之遁天之刑。”

遁天之刑的示例:“死底境地为生者所不知,所以畏惧,不知生是‘天刑’,故如《养生主》所说,死是‘遁天之刑’,是‘呼之县解’”。★许地山《道教史》第四章

遁天之刑成语接龙:

  1. 刑期无刑 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,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。
  2. 刑于之化 指以礼法对待。后用以指夫妇和睦。

第一个字是遁的成语:

第二个字是天的成语:

第三个字是之的成语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