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正典刑

明正典刑的首字母为M ,读音为“míng zhèng diǎn xíng”。 释义为: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
明正典刑的出处是:宋·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

明正典刑成语接龙:

  1. 刑余之人 余:以后。指太监或受过宫刑的人。也指其他受刑致残的人。
  2. 刑措不用 措:设置,设施。刑法放置起来而不用。形容政治清平。

第一个字是明的成语:

  • 明查暗访 明里调查,暗中访问。指多方面调查了解情况。
  • 明婚正娶 指经过正式手续的婚姻,现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合法婚姻。

第二个字是正的成语:

  • 持正不阿 持守公正正派,不迎合阿谀。
  • 明正典刑 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
第三个字是典的成语:

  • 出何典记 指无稽之谈。
  • 高文典策 指封建朝廷的重要文书、诏令。同“高文典册”。
    • 第四个字是刑的成语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