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已而为之

不得已而为之的首字母为B ,读音为“bù dé yǐ ér wéi zhī”。 释义为:没有办法,只能这样做。

不得已而为之的出处是:宋·辛弃疾《九议》:“岁币郊祀之费,是不得已而为之者。”

不得已而为之成语接龙:

  1. 而立之年 人到三十岁可以自立的年龄。后为三十岁的代称。
  2. 而今而后 而:语助词。从今以后。

第一个字是不的成语:

  • 不失毫厘 失:差。毫厘:很小的重量或长度的单位。不差一毫一厘米。
  • 不足介意 不值得放在心上。

第二个字是得的成语:

第三个字是已的成语:

  • 一夔已足 夔:古贤臣名,为舜时的典乐官。夔一人已足制乐。指只要是真正的人才,有一个就足够了。
  • 过为已甚 过:过分;为:做;已甚:过头。做得太过分。
    • 第四个字是而的成语:

      • 人人得而诛之 得:可以,能够;诛:杀死。所有的人都可以杀死他。极言某人罪大恶极。
      • 树欲静而风不停 原比喻事情不能如人的心愿。现也比喻阶级斗争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。同“树欲静而风不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