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火执杖

明火执杖的首字母为M ,读音为“míng huǒ zhí zhàng”。 释义为:点着火把,拿着武器。原指公开抢劫。后比喻公开地、毫不隐藏地干坏事。

明火执杖的出处是:元·无名氏《盆儿鬼》第二折:“我在这瓦窑居住,做些本份生涯,何曾明火执仗 ,无非赤手求财。”

明火执杖的示例:并非明火执杖,怎么便算是强盗呢?(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一百一十回)

明火执杖成语接龙:

  1. 杖履纵横 形容游人来往不绝。
  2. 杖履相从 指追随左右。

第一个字是明的成语:

第二个字是火的成语:

  • 近火先焦 比喻跟祸事最接近的人首先遭殃。
  • 明火执杖 点着火把,拿着武器。原指公开抢劫。后比喻公开地、毫不隐藏地干坏事。

第三个字是执的成语:

  • 抱关执钥 持门闩,拿钥匙。指监门小吏的职务。
  • 明火执杖 点着火把,拿着武器。原指公开抢劫。后比喻公开地、毫不隐藏地干坏事。
    • 第四个字是杖的成语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