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测之罪

不测之罪的首字母为B ,读音为“bù cè zhī zuì”。 释义为:指大罪,死罪。

不测之罪的出处是:战国·乐毅《报燕惠王书》:“临不测之罪,以幸为利,义之所不敢出也。”

不测之罪的示例:莫非朝议以我前罪尚轻,又加以不测之罪么?★《好逑传》第十三回

不测之罪成语接龙:

  1. 罪逆深重 指做了很大的坏事,犯了很大的罪。同“罪孽深重”。
  2. 罪责难逃 指不能逃避犯罪所应负的责任,一定要受到惩处。

第一个字是不的成语:

第二个字是测的成语:

  • 不测之祸 测:揣度,预测。无法揣测的祸患。多指牢狱或杀身之祸。
  • 不测之罪 指大罪,死罪。

第三个字是之的成语:

  • 经国之才 经:治理。有治理国家的才能。形容才能卓著。
  • 将伯之呼 指求人帮助。
    • 第四个字是罪的成语:

      • 下车泣罪 旧时称君主对人民表示关切。
      • 迁善远罪 犹言向善而远离罪恶。
        • 以上为不测之罪的详细信息。